各学院:
为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,做到应贷尽贷,各学院应加强对贷款学生的业务指导和贷后管理。现将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首次贷款
1.国家开发银行。7月15日-9月20日,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(https://sls.cdb.com.cn/,以下简称国开行系统),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,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(新生为录取通知书)、身份证、户口本,前往县(市、区)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其指定地点办理助学贷款业务。
2.农村商业银行。7月15日-10月20日,学生登录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(https://eloans.ahrcu.com/stu/,以下简称农信社系统)或“安徽农金助学通”微信小程序,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,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(新生为录取通知书)、身份证、户口本,前往户籍所在地农村商业银行网点柜面申请办理。
二、续贷
已签订过贷款合同,再次用款时,学生需要申请续贷。学生应尽量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完成续贷手续。
1.国家开发银行。借款学生发起续贷声明,待审批后,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》原件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其指定办理点现场办理续贷手续;借款学生也可通过国开行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线上完成续贷业务流程。
2.农村商业银行。学生登录农信社系统或“安徽农金助学通”微信小程序,提交用款申请。
三、相关要求
1.学生保存贷款回执证明的
验证码,待秋季学期开学后交给辅导员老师,用于学校端贷款业务审核。
2.非安徽籍学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以外的国家助学贷款,按经办行要求完成相关业务流程。
3.同一学年,学生不得同时在两家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。
4.辅导员老师应向学生详细解读国家助学贷款政策,避免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。
学生处
2025年6月27日